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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2-2
十一月初五
星期二
明天:
世界残疾人日
超级用户:
欢子
(2008-5-19 20:30) 沉痛悼念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为四川人民同胞祈福,大家众志成城,共度难关!!! http://finance.baidu.com/zt/dizhen (2007-12-29 0:59) 现暂开《海南师范大学书法专业专栏》,如果其他大学有需要的可发站内短信给管理员: VE书画联盟 留言 (2007-6-22 14:35) 大家共同发展我们的传统文化---书画,如有询问之处,请发邮件到sunhuan1986@sina.com (2007-2-6 4:15) 论坛开始测营期………………望广大网民积极参与和宣传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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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E书画联盟论坛
->法院首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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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法院管理办法:
一、所有注册用户都享有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,可对违反以下条例者提起诉讼:
(一)违反论坛注册服务条款规定内容的;
(二)进行恶意灌水,或捏造散布谣言的;
(三)采用非法手段在社区谋取利益的;
(四)其它扰乱论坛和社区正常秩序的行为。
二、原告提起的诉讼由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共同审理,陪审团由各版版主组成。
三、原告提起诉讼应确保实事求是,并提供被告犯罪的详细证据/说明;被告可以进行申诉,法院会结合原被告陈词进行审理。
四、如有造谣、诬告的行为,将视情节对原告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五、入狱囚犯可以由其他人进行保释,保释出狱人员如再次被判有罪,将加重处罚。
社区治安良好,还没有一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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